據報道,近日,一段“服務員提醒避免點餐浪費被罵”的視頻在網上引起熱議。涉事的北京某餐廳發(fā)布聲明稱,由于服務員多次勸導讓顧客感到不適,餐廳當時已為顧客免單,并對當事服務員頒發(fā)了“安慰獎”。
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新聞中的顧客是一對青年男女,按照該餐廳菜品的量,一般而言,兩人花300元左右便能吃飽吃好,然而他們點了1000多元飯菜,一些菜基本沒有動過,面對服務員的多次勸阻他們拍桌子怒斥“多管閑事”。
《北京市制止餐飲浪費規(guī)定(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餐飲服務經營者應設立勸導員,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取餐,對明顯過量點餐、取餐的行為進行提醒、勸導;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制止餐飲浪費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對此也有明確規(guī)定,并且擬針對餐飲浪費者收取廚余垃圾處理費。
可見,制止顧客餐飲浪費,是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而非“多管閑事”或者“騷擾顧客”。在多賣多盈利的商業(yè)場,當事服務員積極踐行節(jié)約風尚和要求,精神、勇氣值得肯定。商家褒獎受委屈的服務員合情合理,但對浪費者予以免單,令人不解,難道說“會哭的孩子”就得“有奶吃”?誰鬧誰有理?
商家的做法是以和為貴,但這種委曲求全的做法,其實是向講排場、搞浪費的消費者讓步。如此,怎能撼動餐飲浪費陋習?“顧客就是上帝”沒有問題,但面對“上帝”也要有原則和底線,不能一味慣著。
上述事件雖是個別,但其反映出的問題值得警惕、深思。時下,制止餐飲浪費方面的立法工作正緊鑼密鼓進行,制度建立之后,執(zhí)行就成了關鍵。餐飲經營者有制止浪費的責任,但如果在提醒、勸阻等措施失效的情況下,還有沒有較真、“硬剛”的動力和能力?當保障消費者就餐體驗和制止餐飲浪費發(fā)生沖突時,餐飲經營者該何去何從?
針對這樣的難題,相關部門應未雨綢繆,有所應對,讓監(jiān)督者多一些底氣,讓浪費者多一分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