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獨家獲悉,安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誠財險”)1500萬股股權被掛牌轉讓。相關資料顯示,這部分股權應由安誠財險的小股東——重慶通盛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通盛實業(yè)”)所持有,目前已全數質押給了重慶兩江新區(qū)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兩江新區(qū)融資擔保公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意向購買者的身份向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工作人員進行咨詢,對方介紹,重慶通盛實業(yè)作為一家集團公司,手上持有一系列金融資產,為保證企業(yè)現金流充裕,選擇對安誠財險0.3680%的股權進行質押。
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指出,股東進行股權質押,可能是由于公司現金流短缺,急需現金周轉,股東便向銀行用股權質押的方式來獲得信用流動性。按照《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保險公司股東質押股權時,不得與質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被質押的保險公司股權歸債權人所有,不得約定由質權人或者其關聯(lián)方行使表決權等股東權利,也不得采取股權收益權轉讓等其他方式轉移保險公司股權的控制權。
1500萬股掛牌股份已被質押
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網站顯示,此次掛牌轉讓的安誠財險1500萬股股權(占比0.3680%),轉讓價為2700萬元。據此計算,這部分股權的單價為1.8元/股?!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卟殚唭敻赌芰蟾姘l(fā)現,截至2018年9月30日,安誠財險的凈資產總額為44.91億元,總股本數為40.76億股,每股凈資產的價值約為1.10元。
根據相關文件,本次被轉讓的1500萬股股份應由重慶通盛實業(yè)持有。具體來說,該公司是安誠財險的小股東之一。憑借這1500萬股股份,截至今年三季度末,重慶通盛實業(yè)在安誠財險的20家股東中排在第18位。
但是在現階段,這部分股權被質押給了兩江新區(qū)融資擔保公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意向購買者的身份向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工作人員進行咨詢,對方介紹稱,重慶通盛實業(yè)作為一家集團公司,手上持有一系列金融資產,為保證企業(yè)現金流充裕,選擇對安誠財險0.3680%的股權進行了質押。
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指出,股東進行股權質押,可能是由于公司現金流短缺,急需現金周轉,股東便向銀行用股權質押的方式來獲得信用流動性。按照《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保險公司股東質押股權時,不得與質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被質押的保險公司股權歸債權人所有,不得約定由質權人或者其關聯(lián)方行使表決權等股東權利,也不得采取股權收益權轉讓等其他方式轉移保險公司股權的控制權。
實際上,從安誠財險目前的股權狀態(tài)來看,這種擔心不算多余。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tǒng)計,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在安誠財險的20家股東中,存在股權質押行為的股東多達六家,除重慶通盛實業(yè)之外,還有重慶市公路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市公路工程集團”)、重慶財信企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泰豪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天泰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天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天泰房地產”),均為民營企業(yè)。
具體來說,上述六家公司合計質押安誠財險6.938億股股份,占總股本的比重為17.02%。其中,重慶市公路工程集團質押股份數量最多,為2.35億股;重慶天泰房地產質押股份相對較少,數量為1000萬股。另外,重慶市公路工程集團還出現2.4億股股份被凍結的情況。
前三季度累計虧損超2億元
在交談中,前述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工作人員透露稱,如果有意向受讓安誠財險股權,還可以對交易作進一步溝通。詳細來說,除重慶通盛實業(yè)之外,安誠財險的其他部分股東也有意向出讓手中的股份。她解釋稱:“此次掛牌轉讓的股份僅占總股本的0.3680%,份額確實比較少。受讓方如果想要受讓更大比例的股權,這些股東也可以一并轉讓所持有股份,有轉讓意向的股東也會據此與安誠財險方面進行溝通。當然,前提是受讓方符合現行《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對于險企股東的相關要求。”
事實上,安誠財險的股權比較分散,股東類別也相對復雜,既包含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地方國有企業(yè),也包括DB損害保險公司等外資公司,另有11家民營企業(yè)參股。
而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安誠財險累計虧損2.01億元,同比由盈轉虧,也為其能否實現連續(xù)四年盈利打上了一個問號。在這種情況下,股東尋求退出,似乎也有跡可循。
此外,今年10月18日,安誠財險還因在關聯(lián)交易識別、審核、報告、披露等方面存在問題,被出具監(jiān)管函。銀保監(jiān)會指出:自監(jiān)管函下發(fā)之日起6個月內,禁止安誠財險直接或間接與關聯(lián)方開展“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財務資助”、“資金運用類關聯(lián)交易”等交易行為。(每經記者 胡楊實習編輯 廖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