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財政部獲悉,該部門最新發(fā)文加強會計誠信建設,明確將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列入“黑名單”。
財政部日前印發(fā)《關于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圍繞建立健全會計人員守信聯(lián)合激勵和失信聯(lián)合懲戒機制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對增強會計人員誠信意識,提高會計工作水平,營造良好信用環(huán)境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從三個方面提出了八項具體措施,包括增強會計人員誠信意識、加強會計人員信用檔案建設、健全會計人員守信聯(lián)合激勵和失信聯(lián)合懲戒機制等。要求強化會計職業(yè)道德約束、加強會計誠信教育,大力弘揚會計誠信理念,提升會計人員誠信素養(yǎng)。
意見強調,將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列入“黑名單”。依法取消其已經取得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支持用人單位根據會計人員失信的具體情況,對其進行降職撤職或解聘。
同時,意見為守信會計人員提供更多機會和便利。將會計人員信用信息作為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會計職稱考試或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資格資質審查的重要依據,鼓勵用人單位優(yōu)先聘用、培養(yǎng)、晉升具有良好信用記錄的會計人員。
財政部表示,意見的出臺是適應會計人員管理工作轉型升級的需要。自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取消會計從業(yè)資格行政許可,就對加強會計人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迫切需要會計監(jiān)管工作轉型升級,從以行業(yè)準入管理為主,向事中事后管理服務為主進行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