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依據法律法規(guī),治理街頭小商小販本促進城市文明,然而在周口市東新區(qū)城市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東新區(qū)城管),執(zhí)法隊員在街頭做文明工作時,私下卻做出了“不文明”的行為,即把查扣的車輛送往指定停車場一天收費一百,涉嫌亂收費,此舉被指“生財有道”。接到投訴后,記者進行了調查。
(停車場大門口)
被扣小三輪停車費一天一百三天后才能放車
近日,記者接到張姓群眾反映,稱11月16日上午十時許,在周口嵩山路馨麗康城小區(qū)門口過道內推著三輪賣糖葫蘆時,被周口東新區(qū)城管市容管理二中隊隊長張楠查處,并把車輛查扣到文昌大道與政通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的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違法違章車輛專用停車場內,被告知當天不予處理。期間多次聯(lián)系東新區(qū)城管處理此事,對方一直說自己忙沒在隊里推辭。直到19日上午,在東新區(qū)城管市容管理二中隊辦公室,才給開了張放車條,讓拿著條去停車場交費處理,張先生質疑東新區(qū)城管以權謀私。
11月19日上午,記者跟隨投訴的群眾一起來到東新區(qū)城管指定的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違法違章車輛專用停車場。
在停車場院內的小屋里停車場工作人員接過張先生的放車條后,稱:“你把費用交了吧,1天100塊錢,你這個車停了4天要交400塊錢的,你們做個小生意不容易,給我拿300吧,我給那邊(城管)也好說點,這個是那邊(城管)定的,說實話俺也嫌(停車費)高,俺也沒辦法,不信你看這些放車單子,一式兩聯(lián)的,我寫一聯(lián),他們(城管)留有一聯(lián),到時候他們(城管)會來人給我們對單子。”
(城管給張先生開的放車單)
停車場工作人員說對商販深表同情費用高低由城管定
張先生把300元停車費交過后索要收據時,該工作人員稱:“俺這城管上就沒有票,你給我錢,我叫車子給你放走,就恁些事,給你說實話,這城管上都沒有票,除了事故車有票,10月份聯(lián)合整治的時候,俺這停的那些賣炒米粉的、熱干面的有百十輛,都是1天100塊錢,西華那個賣白菜的,他們查扣后,人家1毛1毛、1塊1塊的都給拿出來了,你就別再說了。”
期間,停車場一拖車司機告訴記者:“前段時間音樂噴泉廣場那邊,有個賣甘蔗的女商販,將其查處后,女商販與城管隊員發(fā)生語言沖突,女商販坐在車上不下來,十來個城管惱的直接把女商販的三輪車推到停車場的門口,再用拖車從門口拖到院內,后來城管對其罰款1000元,這輛三輪車在俺這停了3天收了她500塊停車費,拖車費200元。”
(停車場收取張先生300元停車費)
“交警上查扣的車便宜,停1天也就20塊錢,城管扣的車跟交警扣的不一樣,想要車不花錢除非找城管局的領導打招呼能開走。”停車場的工作人員為了證實自己說的話,還讓記者看了給其發(fā)送的短信息,信息顯示:“不管是誰找你說情,只要不是我倆我或者張楠給你打電話安排的,你該怎么收就怎么收(費),除了我倆其他的任何電話都可以不接”。
“城管的綜合執(zhí)法、兩違、市容、渣土、督查隊等部門,查扣的車都停在這。其實我們(停車場)也不容易。逢年過節(jié)或者平常敢出去請吃飯嗎?抽個煙最低也得是個硬中華,那可不是一千兩千的事,你看著我們掙錢,上下都得打點,周口這么多停車場,平白無故的誰會把車給你送過來停你這呢”?該停車場工作人員給記者訴起了苦。
(交完停車費后張先生把車開出停車場)
主管領導直接否認 知有證據后直接掛電話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違法違章車輛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吐槽受東新區(qū)城管領導遙控指揮“合作”收取高額停車費,還不開任何收據。反映群眾質疑東新區(qū)城管與停車場人員“合作”、“生財有道”? 對此,東新區(qū)城市管理部門怎么說。
19日下午三時許,記者來到東新區(qū)城市管理中心了解情況。
在市容管理二中隊辦公室,工作人員了解記者采訪內容后說:“張楠隊長跟著局領導去開會了,等他開會回來給你們回復。”
隨后,記者電話采訪了東新區(qū)城市管理中心主任王永順,王永順當即予以否認,稱:“我們單位沒有跟這個停車場有過這樣所謂的合作。”
當記者表明說已看到東新區(qū)區(qū)城管給停車場工作人員發(fā)送的“叮囑”短信息并錄制了相關視頻時,王永順在通話中沉默了12秒后,隨即掛斷電話。
截止發(fā)稿時,記者未收到任何東新區(qū)城市管理中心的回復。對此,本報將繼續(xù)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