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一位湖南滴滴代駕司機在接單路上發(fā)生交通意外去世后,司機家屬發(fā)現(xiàn),此前在滴滴公司培訓時,承諾的120萬元保險,卻變成了1萬元的“保障”。
說好的保險怎么變成了保障?
8月12日凌晨2點24分,滴滴代駕司機王燦倒在了長沙市雨花區(qū)車站南路上。當天,王燦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年僅29歲。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認定肇事方承擔全部責任。
王燦的妻子王婷認為,王燦生前作為滴滴公司網(wǎng)絡(luò)平臺上的代駕司機,在工作中出了意外,滴滴公司應該負一定的賠償責任。當她去找滴滴公司時,負責人先告訴她滴滴平臺最多出于人道主義賠償3萬元,之后升到10萬元,最后變成30萬元。而滴滴湖南分公司的一位負責人認為,代駕司機和滴滴平臺之間只是居間服務關(guān)系,承擔的是墊付責任。
此外,一些代駕司機表示滴滴在他們做的每一單中,都抽取了2.35元的保障金,按照App上的意外傷害保障計劃賠付,意外身故最高賠付120萬元。王燦一共在滴滴平臺接了1573單,每筆訂單都抽取了2.35元的保障金,一共抽取了將近3696元的保障費用。
不少代駕司機表示,此前入職時通過滴滴App查看,滴滴向司機承諾的是“意外傷害賠付流程”,之后再看,就變成了“人身傷害保障計劃”,王婷質(zhì)疑,保險怎么變成了保障?
滴滴給代駕司機繳保險了嗎?
事故發(fā)生后,王婷找到滴滴和保險公司,保險卻從120萬元變成了1萬元。“他說他們是找平安公司承保的,如果意外死亡,保費就是1萬元。我問他要那個保單,過了三四天后,他給了我一張模糊不清的復印件,滴滴給每一位代駕員工買的確實就是一個集體險,如果意外身亡,真的只有1萬元。要我們自己去找保險公司。”
滴滴代駕司機們在王燦出事之后才發(fā)現(xiàn),每單中抽取的2.35元保障金不是全部用來買保險的,而是保障計劃的一部分,至于買的是什么保險,保障金用來保障什么,他們完全不清楚。王婷不明白,滴滴到底給代駕司機繳納保險了嗎?
滴滴一位工作人員表示,2.35元不是保險,是120萬元的限額賠付保障計劃,而醉駕的肇事方一旦賠付超過120萬元,滴滴的保障計劃并不進行賠付,只有人道關(guān)懷。對于賠償問題,滴滴總部相關(guān)負責人表示,保險流程一直在走,但是需要家屬配合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只要家屬提供責任認定書,就可以賠付,但目前家屬并不配合。對此,王婷并不認同滴滴的解釋,她說自己從來沒收到過要看責任書的要求,一開始滴滴的態(tài)度是沒有賠償,在進一步的要求下,才變成了“人道主義賠償”。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陳越峰表示,滴滴把代駕司機接入平臺,按照它的價格以及服務協(xié)議進行服務、考核和獎勵,這已經(jīng)不止是一個居間信息服務合同了,滴滴收取代駕司機的費用,代駕司機發(fā)生意外,滴滴理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對于糾紛,家屬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