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針對蘋果方面“未與高通就專利糾紛進行任何和解溝通”的說法,高通公司稱是“誤導性言論”。此前,高通公司CEO、總裁等在不同場合曾釋放出與蘋果“修好”的信號。但在近日接受美國財經(jīng)媒體CNBC采訪時,蘋果CEO庫克表示,自去年三季度以來,未與高通就專利糾紛進行任何和解溝通。
庫克進而表示:“我們與高通之間的問題在于,他們的政策是沒有許可就沒有芯片,我們認為這是非法的。其次,他們有義務在公平、合理和非歧視的基礎上提供他們的專利組合,但他們沒有那樣做。”
對于庫克的說法,高通方面答復媒體稱:“過去18個月來,我們一直明確表示,我們曾在不同時間與蘋果公司討論如何解決我們的專利許可糾紛問題。”高通發(fā)言人認為,庫克發(fā)表了誤導性的言論。
其實,對于和蘋果“撕破臉”,高通一直留有余地,包括CEO莫倫科夫、總裁阿蒙在內(nèi),多次釋放信號稱希望采取手段在2019年內(nèi)達成一致協(xié)議,結束紛爭。
蘋果將兩家公司之間的和解上升到了整個手機市場的高度。該公司曾在去年12月10日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表示:“蘋果被迫與被告達成和解,導致所有手機制造商重新回到以前不合理的收費模式,支付高昂的許可費,給智能手機下游市場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蘋果還表示,iPhone在中國禁售將導致“每天數(shù)百萬美元的損失,并對社會經(jīng)濟不利,包括減少數(shù)十萬美元的稅收,傷害富士康等制造商、供應商等,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蘋果已經(jīng)在中國創(chuàng)造了500萬個工作崗位,涉及供應鏈端、軟件開發(fā)者等”。
蘋果和高通近兩年來紛爭不斷,二者已經(jīng)在6個不同國家的16個司法管轄區(qū)分別提起了50多項訴訟。蘋果指責高通在使用其芯片和專利許可方面存在不公平條款,而高通則指責蘋果侵犯了這些專利。
上個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福州中院”)裁定蘋果侵犯了高通關于在觸摸屏上調(diào)整照片大小和管理應用程序的兩項軟件專利。極光大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結果顯示,禁令涉及的7款機型在蘋果內(nèi)部的保有量均有著較高的占比。截至2018年10月,涉案7款機型總計占比達到74.26%。彼時,對于這樣的結果,蘋果表示已提出上訴,當前中國消費者仍可以購買所有型號的iPhone手機。高通指出,蘋果繼續(xù)在中國銷售iPhone,這違反了法庭命令。
據(jù)悉,今年春季,蘋果的供應商在美國提起的一項反壟斷訴訟即將開庭,要求賠償金額為90億美元。2017年7月18日,蘋果四大供應商緯創(chuàng)、仁寶、和碩和富士康母公司鴻海精密把高通告上了法庭,聲稱高通違反了反壟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