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紅
3月1日,*ST新海發(fā)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接到實際控制人張亦斌的通知,獲悉公司實際控制人張亦斌、馬玲芝及其一致行動人蘇州海競信息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張亦斌控制)、張栗滔(張亦斌與馬玲芝之子)已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增持公司股份合計1380.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超過1%。
2月17日至3月1日,*ST新海股價連續(xù)9個交易日低于1元,可能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其實際控制人增持股份,能改變什么?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jù)《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規(guī)定,上市公司如果連續(xù)20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低于1元,則會被強制退市。此次控股股東的增持,其目的可能是規(guī)避退市的風險?!?/p>
清暉智庫創(chuàng)始人、經濟學家宋清輝向《證券日報》記者認為:“*ST新海已經深陷被強制退市泥潭,控股股東本次增持雖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維護股價,但效果有限。”
繼續(xù)增持防面值退市
*ST新海于2023年2月15日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計劃自2023年2月15日起六個月內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公司股份,合計增持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8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2200萬元。其表示,增持的目的,是為了“提升投資者信心,切實維護中小股東利益”。
*ST新海稱,若張亦斌在增持計劃實施期間,喪失作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的主體身份,其將終止本次增持。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去年9月末,張亦斌、馬玲芝合計持有總股本15.07%股份,其中99.6%處于質押狀態(tài),而且已經全部被凍結。
對于本次增持,*ST新海方面稱:“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本次增持后,張亦斌、馬玲芝、張栗滔及海競集團合計持有2.21億股,占總股本16.08%。截至目前,該增持計劃仍在進行中?!?/p>
截至3月1日收盤,*ST新海連續(xù)9個交易日股價跌破1元。若本次增持起到提振效果,股價短期恢復1元以上,就一定能讓公司擺脫退市風險嗎?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若短期股價恢復到1元以上,也未必能擺脫退市風險,只是為進一步做好調整與重振公司經營爭取了必要的時間。”
付建認為:“是否能夠讓上市公司擺脫退市風險,應當從公司應對退市的策略和公司的實際狀況等因素綜合考慮,若該上市公司已經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條件,那么即使完成了增持或使股價短期恢復至1元以上,也會被終止上市。當上市公司面臨退市風險時,應當高度關注,保障投資者的利益?!?/p>
涉嫌重大違法+身陷經營困境
目前,*ST新海及張亦斌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被中國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
根據(jù)《事先告知書》查明涉嫌違法的事實,*ST新海2014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及2019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經測算,公司2016年至2018年實際歸母凈利潤均為負值,2019年虛增利潤總額6495.1萬元。公司2019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母凈利潤為負值,2019年度財務報表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2016年至2019年連續(xù)4年財務指標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截至2月28日,*ST新海尚未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做出的正式處罰決定。*ST新海方面稱:“目前,公司已經聘請了專業(yè)的律師團隊并向中國證監(jiān)會申請了閱卷、聽證,公司已經閱卷完畢。”
維京證券業(yè)務團隊律師提示,根據(jù)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信息披露義務人信息披露虛假陳述,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目前,已有部分投資者訴*ST新海虛假陳述案已向南京中院提交索賠立案材料。
付建認為:“遇到上市公司面臨退市風險的,投資者需要對退市制度和相關規(guī)則有一個清晰的了解,增強風險意識,并且冷靜地做出決策,減小自己的損失。如果公司因違法違規(guī)導致退市,投資者也可通過法律手段追討損失。”
除了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ST新海持續(xù)經營能力也值得關注。*ST新海披露的業(yè)績預告顯示,2022年預計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1.7億元至2億元,凈利潤為虧損1.8億元至虧損2.5億元,凈利潤由盈轉虧。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扣非后凈利潤自2017年以來連年虧損,2022年預計扣非后凈利潤為虧損1.49億元至虧損2.19億元。
柏文喜表示:“面對*ST新海這樣的公司,投資者要冷靜觀察和判斷其戰(zhàn)略調整能力與恢復、提升業(yè)績的可能性,再決定是否繼續(xù)持有還是及時止損退出。”
(編輯 袁元)
關鍵詞: 控股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