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聞特約評論員 鄧海建
近日,一則四川樂山井研縣“某學校要求家長輪流站崗執(zhí)勤”的投訴信息在網絡上傳播,引發(fā)熱議。該消息稱,上述學校還微信排班站崗。投訴內容認為學校的要求過分了,“學生在校期間歸學校管,如果有需要偶爾去幫忙是可以的,按照上班一樣排表打卡,那家長怎么工作生活?”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家長為孩子做點事,確實沒啥可說的。不過,有些事情的底線邏輯還是值得好好捋一捋的。學校請求家長幫忙站崗執(zhí)勤,一般也是相安無事,就像學校號召愛心募捐一樣;但如果自愿的事情從“請求”變成了“要求”,甚至還越俎代庖地弄出了排班表,這就屬于有點過分了。
更離譜的,是主管部門的答復:井研縣教育局回應稱,“某學校要求家長輪流站崗執(zhí)勤”一事屬實,該縣從2019年開始設立的“護學崗”,主要任務是在學生上、放學時段,于校門外學生易聚集區(qū)域維護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實施范圍包括井研縣各中小學、幼兒園?;貞€稱“該行為并無不當,如果家長確實有事情耽擱,可以及時跟學校進行溝通調整。”
地方教育部門自上而下地把可選擇的志愿服務,轉化為了家長們不容規(guī)避的橫加義務,你要拒絕或者“耽擱”這種“義務”,還必須要“及時跟學校進行溝通調整”——那么,這是誰給的任性的權力呢?
道理其實很簡單:第一,家長與學?;蛘呓逃块T之間,并不存在孩子受教育權之外的任何義務關系。說得更直白一些,我把孩子送進校門,你把孩子送出校門,各自權責關系是有明確邊界的。任何命令或者要求家長必須做的事情,既要于法有據(jù),更要合情合理。第二,從道路安全的角度來說,上、放學期間校園周邊的道路安全責任,主體在于校方和交通管理部門。人手少、來不及,可以求援、可以征募,但絕沒有任何強制性“排班”的權力。家長不是學校的附屬品,更不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短工。
一言蔽之,“家長站崗”是情分,可不是本分。可選擇性的志愿行為和強制性的排班做法,這是性質迥異的兩碼事。
這些年來,各地的“護學崗”多有佳話。大多數(shù)家長還是非常支持校方執(zhí)勤需求的,也非常體諒校方與交警不容易。不過,時下的雙職工家庭很多,未必家家有老人幫扶,時間上未必寬裕,如果剛性排班輪值,顯然就亂了套了。還有些家庭是二孩乃至三孩,如果都排班輪值,難度系數(shù)確實不小。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執(zhí)勤有困難,可以一起想辦法,實在不行的話,地方財政還可以購買公共服務,沒必要一有問題就打家長的主意。這種路徑依賴,既不合法,也很生硬。
家長與校方的雙向奔赴是有口皆碑的。倒是動輒就官老爺作風、非要強制排班的做法,在法治校園的語境下,突兀而冰冷。目的正義的前提,是程序正義。家長理解的,并不見得就契合法理。任何權力、哪怕是校方一星半點的權力,只有秉持謙抑的精神,才能不逾界、才能有規(guī)矩。
家長站崗執(zhí)勤,可以好好商量。地方教育部門的說法是,“如果家長確實有事情耽擱,可以及時跟學校進行溝通調整”;我們不妨建議一下,“如果家長確實有事情耽擱,可以讓教育主管部門輪值頂上去”。
【來源:九派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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