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公安部新制修訂的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正式實施
關(guān)于初次申領駕駛證以及
申請增加準駕車型考試
今天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
詳細的考試預約流程
初次申請和申請增加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應當使用互聯(lián)網(wǎng)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交管12123”APP)辦理。
申請人預約考試時,首先登錄“交管12123”APP,點擊“考試預約”模塊進入考試預約業(yè)務流程。點擊選擇考試科目,可選項有“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科目,進入后選擇考試地點、考試場次。同時已經(jīng)學習科目二、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的,可連續(xù)申請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在平臺選擇“科目二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即可。
其中考試場次的選擇方式有兩種:自主選擇和服從系統(tǒng)安排。選擇自主選擇考試場次的,系統(tǒng)顯示考試場次列表,申請人可以選擇某一場次或者多個場次進行預約。選擇服從系統(tǒng)安排考試模式的,系統(tǒng)會在申請人選中的預約申請起止時段內(nèi)的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考試場次。
申請人選擇后,系統(tǒng)再次提示申請人確認所選的考試地點、考試場次等信息。信息確認、系統(tǒng)短信核驗通過后,完成考試預約申請?zhí)峤弧?/p>
注意事項1
科目一合格后可預約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試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考試(科目一)合格后,可以預約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二)或者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也可同時預約科目二和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成功后可以連續(xù)進行考試。
注意事項2
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無須辦理預約
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需要辦理考試預約,申請人憑身份證明直接參加考試。
注意事項3
科目一合格后車管所一日內(nèi)核發(fā)學習駕駛證明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nèi)核發(fā)學習駕駛證明。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人預約考試科目二,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報考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十日后預約考試;
2.報考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二十日后預約考試。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人預約考試科目三,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報考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二十日后預約考試;
2.報考小型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三十日后預約考試;
3.報考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四十日后預約考試。屬于已經(jīng)持有汽車類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三十日后預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