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從今年起,南京市教育局聯(lián)合市財政局共同設立“南京市中小學生校園重大意外傷害救助基金”?;鹨?guī)模為1000萬元,2018年1月1日起發(fā)生的重大意外傷害事故或2018年9月1日后完成有效賠付文書的過往年度重大意外傷害事故均可申請市級救助。
救助基金的適用范圍為在南京市管轄的公辦及民辦非營利中小學、公辦中等職業(yè)學校、公辦及民辦惠民幼兒園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等內發(fā)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重大意外傷害事故的救助。納入市級救助的重大意外傷害事故,包括形成十級以上傷殘的,或單次事故由學校直接支付的賠償金、救助金和撫慰金等合計達到10萬元以上的。救助內容包括有學校支付的死亡、殘疾等傷害賠償和支出的醫(yī)療費、救助金、撫慰金等。
救助標準方面,基金做出了詳細規(guī)定: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管理的公辦學校,責任賠償由市級救助基金全額補助,救助金和撫慰金根據(jù)學校自籌能力按不低于30%的比例給予補助;其他學校重大意外傷害事故按以下比例安排補助:對學校組織的文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及報備相關部門的活動中形成的意外傷害按責任賠償?shù)?0%補助,其余按責任賠償?shù)?0%補助,對責任賠償以外的補助一事一議;單次事故的賠償金、救助金和撫慰金等補助合計最高不超過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