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網購、外賣等網絡消費方式早已深入到市民生活中,隨之而來的糾紛也日異增多。在進行網購時,市民時常會遇到商家寫到:“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或是“確認收貨后,不退不換”等格式條款。也經常會碰到商家以拆封就不能退貨為由,拒絕履行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又或是碰到送的贈品出了質量問題。每當遇到這些問題往往要長時間的和商家理論,找平臺投拆,花費大量時間精力,非常糟心。
然而從3月15日開始,當再面對這些網購糾紛時,可以不用再這么煩心了。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一)》,主要對網絡消費合同權利義務、責任主體認定、直播營銷民事責任、外賣餐飲民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guī)定,將于3月15日起施行。其中就包括了很多消費者日常會碰到的網絡消費糾紛。
小編先找?guī)讉€我們常見的糾紛例子,看看新規(guī)是如何判斷的:
簽收即視為商品質量合格?
最高法:格式條款無效《規(guī)定》第1條對于“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等實踐中常見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進行了列舉,明確有上述內容的格式條款應當依法認定無效。
拆封就不能退貨?
最高法:不影響商品完好即可退?!兑?guī)定》明確,消費者因檢查商品的必要對商品進行拆封查驗且不影響商品完好,電子商務經營者以商品已拆封為由主張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無理由退貨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贈品可以免責?
最高法:免費提供同樣需擔責。《規(guī)定》《規(guī)定》明確,獎品、贈品、換購商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害,電子商務經營者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不得以獎品、贈品屬于免費提供或者商品屬于換購為理由主張免責。本次發(fā)布《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一)》共有二十條。下面就附上完整的條例內容。
希望消費者可以通過對新規(guī)的了解,更好地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希望商家能更好的規(guī)范自身,營造良好的消費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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