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蘇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禾盛新材”,002290)公告,收到公司實控人張偉代理律師轉發(fā)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21)粵刑終 939 號裁定,維持此前一審判決,張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強迫交易罪等,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1217萬元。
11月29日,蘇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禾盛新材”,002290)公告,收到公司實控人張偉代理律師轉發(fā)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21)粵刑終 939 號裁定,維持此前一審判決,張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強迫交易罪等,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121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