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決定進一步健全價格補貼聯動機制,擴大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保障范圍,縮短補貼發(fā)放時限。這是實現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同頻共振”的制度安排,也是下一步各級政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線的一項重要工作。
孤兒、低保對象等困難人群是迫切需要社會關注和關愛的群體。多地遭遇水災、疫情反復出現、菜價跳漲明顯等多種因素的疊加影響,使經濟基礎、抵御風險能力薄弱的困難人群面臨著更大的生活壓力。
想困難群眾所想,急困難群眾所急,《通知》明確,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等情況發(fā)生時,即可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發(fā)放價格臨時補貼,并將發(fā)放時限縮短至價格指數發(fā)布當月。同時,在現行城鄉(xiāng)低保對象等4類困難群體基礎上,將孤兒、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等特殊兒童群體新增納入保障范圍。
價格補貼聯動機制的進一步健全,是實現精準及時兜底保障,編密織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網的有力舉措,也是讓改革發(fā)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困難群眾的有效抓手。
制度見成效,關鍵在落實。做實做細做好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要時時刻刻把困難群眾的衣食冷暖放在心上。各地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統(tǒng)籌做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常態(tài)化調整與價格補貼聯動機制的銜接工作,及時安排價格臨時補貼所需資金,確保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切實落實到位,真正當好困難群眾的“及時雨”。
(來源:中國政府網 轉自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