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該局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又有新進展。從5月起,又有20項證明不再強制提供,涉及23個政務服務事項。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9年,市人社局啟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市民在辦理22項事務的時候,不再需要提供原來所需的部分證明材料,改為只需填寫告知承諾書即可。
此次是市人社局公布的第二批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具體包括無固定收入證明、離退休人員死亡證明、供養(yǎng)直系親屬與死者關系證明等等。舉例說,市民在辦理企業(yè)職工養(yǎng)老保險死亡待遇申領時,無法提供供養(yǎng)直系親屬與死者關系證明的,可以填寫告知承諾書即可辦理,無需多跑一趟。而且,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如選擇采用告知承諾代替證明材料的,作出書面承諾并簽字或蓋章確認后,視為申請人已向人社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市人社部門會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審批部門結合事項的特點、證明材料提交的情況和承諾人的信用狀況等情況,綜合確定具體核查方法。對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承諾不實的,依法依規(guī)終止辦理、責令期限整改、撤銷行政決定或予以行政處罰,并納入信用記錄。(記者 莊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