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當地時間周二,7個歐洲國家消費者團體向國家監(jiān)管機構投訴谷歌公司,指控這家互聯(lián)網巨頭違反了歐盟的數據保護規(guī)定,秘密追蹤數百萬用戶的移動位置。谷歌公司恐面臨歐盟數據保護監(jiān)管機構的巨額罰款。
報道稱,指控谷歌公司的消費者團體分別來自捷克、希臘、荷蘭、挪威、波蘭、斯洛文尼亞和瑞典。他們的投訴是援引了挪威消費者委員會的一項研究,該研究得出結論稱,谷歌使用了“欺騙性的設計和誤導性信息,誘導用戶開放谷歌賬戶中‘歷史位置’和‘網絡和應用程序活動’的權限設置,授權谷歌追蹤用戶線上和線下活動”。
“位置數據可以透露一個人的很多信息:實時移動的時間段、經常訪問的地點(工作地點、娛樂場所等)、日常活動、興趣愛好等等。”挪威消費者委員會的官員指控說,“時間一久,通過持續(xù)的位置跟蹤而得到大量數據信息,通過匯總,可以將一個人的大致情況詳細描繪出來。如此龐大的個人資料可用于各種不同的目的,其中就包括定向廣告。”
該委員會官員莫恩指控說,“這些不公正的做法使得消費者對個人數據的使用情況一無所知,這也不符合今年早些時候出臺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規(guī)定,因為谷歌對處理涉事數據缺乏有效法律依據。調查報告顯示,上述用戶并非出于自主選擇同意開放個人數據處理權限。”
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于今年5月25日在全體成員國正式生效。《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就保障用戶個人隱私數據免遭商業(yè)機構濫用做出嚴格規(guī)范,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團體歡迎,但同時被指“過于保守、妨礙產業(yè)進步”。按照條例,違反規(guī)定的公司可能會被處以最高占其全球營業(yè)額4%的罰款。
歐洲消費者組織總干事莫妮卡·戈恩斯表示:“谷歌對數據的渴求是出了名的,但它追蹤用戶的行徑,令人震驚。”荷蘭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也堅稱:“這種追蹤必須立刻停止。”
目前谷歌回應表示,在默認情況下,位置歷史記錄是關閉的,用戶可以隨時進行編輯、刪除或暫停使用。但谷歌同時明確表示,即便他們暫停位置記錄,根據其他手機和應用的設置,公司仍可收集和使用位置數據。
據悉,此前,因谷歌在搜索引擎中濫用壟斷優(yōu)勢使搜索結果偏向自家購物服務,被歐盟處以27億美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