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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北大資源(00618)發(fā)布公告,該公司最近獲悉,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于2023年3月31日就一項民事法律訴訟公布判決,同案被告包括開封博元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人)及重慶盈豐地產有限公司(第五被告人),兩者均為該公司間接附屬公司。
根據(jù)判決,原告北京德隅源通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指控開封博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第一被告人)于2019年自華能貴誠信托有限公司(華能信托)獲本金金額人民幣10億元的貸款,由(其中包括)第二被告人所持有若干地塊的抵押及第五被告人所持第二被告人全部股權的股權抵押所擔保。第一被告人未能償還貸款及未償還本金為人民幣5.9億元。華能信托隨后將貸款及抵押物轉讓予原告,原告對眾被告提出訴訟。
判決如下(其中包括):第一被告人須償還原告未償還本金人民幣5.9億元,連同利息及違約利息;原告就自第二被告人所持有若干地塊的拍賣及銷售所得款項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原告就自第五被告人所持第二被告人全部股權的拍賣及銷售所得款項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及第二被告人就所述第一被告人應付金額負有連帶責任。
第一被告人為香港琥咨有限公司(香港琥咨)的全資擁有附屬公司。集團于2023年3月25日完成出售香港琥咨100%的股權。出售完成后,第一被告人不再為集團的成員公司。該公司現(xiàn)正審閱判決,并正與法律顧問討論以評估該情況及考慮其潛在的選擇,包括但不限于上訴。該公司將與其會計師根據(jù)會計準則相關規(guī)定討論及考慮就判決的必要會計處理,并經計及各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同案被告的資產及財務狀況、抵押物的價值及集團于判決下的潛在責任)后評估及厘定是否作出撥備。
除本公告已披露者外,基于現(xiàn)有資料,公司董事認為訴訟將不會對集團的營運及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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