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山東省能源局印發(fā)《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到2021年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fā)電裝機達到5200萬千瓦以上,占電力總裝機比重達到32%以上;煤電裝機控制在1億千瓦左右,占電力總裝機比重66%左右。
啟動煤電轉型升級高質量發(fā)展行動計劃,關停淘汰30萬千瓦以下所在地區(qū)非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熱源燃煤機組,2021年關停規(guī)模200萬千瓦,升級改造規(guī)模100萬千瓦,30萬千瓦及以上煤電裝機占煤電總裝機的比重提高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