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一起串通投標刑事案件二審裁定書。
案件事涉“雞西市朝陽凈水廠土建工程施工第一標段”、'雞西市朝陽凈水廠廠區(qū)內以及三個加壓泵站廠區(qū)內管道采購及安裝項目(四標段)“、“雞西市哈達河水庫水資源綜合保護工程施工”1-6標段、“雞西市朝陽凈水廠及四區(qū)輸配水工程朝陽凈水廠及加壓泵站儀表自動控制及監(jiān)控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及”雞西市朝陽凈水廠及四區(qū)輸配水工程雞西市供水生產(chǎn)調度指揮系統(tǒng)工程”5個項目工程,工程總金額1.56億。
該案還牽涉到時任雞西市副市長于金才、H股上市公司河北建設分公司高管、十多個被告人以及數(shù)個建設工程公司。
判決書顯示,2015年初,王某2為了承攬“雞西市朝陽凈水廠土建工程施工第一標段”項目,找到時任雞西市副市長于金才,于金才同意為其提供幫助,在于金才的授意下,被告人包廣來利用負責招投標工作的便利,在該項目招投標公告發(fā)布前,將投標人所具備的資質條件、工程概算和投標公司所需要的業(yè)績等重要信息泄露給王某2和該公司負責投標工作的被告人屠景友,屠景友聯(lián)系宋某和被告人于文波,將王某2的公司掛靠于文波(時任河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副總經(jīng)理)所屬的河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進行投標,于文波又找到中恒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江西中聯(lián)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江西中信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進行陪標,投標保證金每個公司80萬元,四家公司共計320萬元全部由王某2支付。2015年3月10日在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三樓開標,王某2所掛靠的河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中標金額7661.6萬元。
2016年1月份,于某、郭某2為了承攬“雞西市哈達河水庫水資源綜合保護工程施工”1-6標段項目,找到時任雞西市副市長于金才,在于金才的授意下,包廣來利用負責招投標工作的職務之便,在招標公告發(fā)布前,向于某、郭某3透露招標資質、工程概算等重要信息。2016年3月,郭某2通過包廣來介紹找到負責招標的哈爾濱鴻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業(yè)務員被告人王嵩,將準備投標公司名單交給王嵩,與王嵩等人串通投標。郭某2找到黑龍江久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孫檬、黑龍江雙興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劉壯、哈爾濱市融達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的陳濤、黑龍江恒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楊楓、黑龍江筑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邱正有等人,就雞西市哈達河水庫水資源綜合保護工程施工的6個標段工程的投標活動采取“圍標”的手段,使黑龍江久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黑龍江雙興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龍政道橋工程有限公司、哈爾濱市融達路橋工程有限公司、黑龍江恒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黑龍江筑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六家中標,中標金額共計3920余萬元。
2016年3月份至6月份期間,蒲亭玉為了承攬“雞西市朝陽凈水廠及四區(qū)輸配水工程朝陽凈水廠及加壓泵站儀表自動控制及監(jiān)控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及雞西市朝陽凈水廠及四區(qū)輸配水工程雞西市供水生產(chǎn)調度指揮系統(tǒng)工程”兩個標段項目,通過朋友找到時任雞西市副市長于金才,在于金才的授意下找到包廣來,包廣來利用負責招投標工作的職務之便,將上述兩個項目的招標方案、可研性報告、工程的攔標價等重要信息提前泄露給蒲亭玉,并向招標公司機構哈爾濱鴻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招投標項目業(yè)務員王嵩打招呼讓蒲亭玉中標,蒲亭玉在包廣來的幫助下,通過串通投標手段,使蒲亭玉所在的哈爾濱煜屏自動化工程有限公司和南通市信誠計算機控制系統(tǒng)有限公司中標,中標金額共計2823.8萬元。
2015年10月份,于某與被告人包廣來、田偉、李曄、魏某等人就雞西市朝陽凈水廠廠區(qū)內以及三個加壓泵站廠區(qū)內管道采購及安裝項目(四標段)的招投標活動進行串通投標。于某從包廣來處得知該項目招標控制價、標段需要的資質、投標公司近幾年的業(yè)績等重要信息后,安排司機田偉找到朋友李曄,讓李曄幫忙找掛靠的公司投標,并讓李曄找其它公司參與投標,三家公司投標保證金30萬元由于某統(tǒng)一支付。2015年10月中下旬,李曄因病未上班,安排下屬工作人員武某辦理此事,武某先找到江西省金光道環(huán)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區(qū)域負責人被告人趙慶升為其掛靠投標,之后田偉又找到黑龍江省恒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魏某,讓其公司陪標,并讓魏某幫忙再找一家公司陪標,魏某為其找到了黑龍江眾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王某1進行陪標,于鵬、田偉支付江西省金光道環(huán)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投標好處費6萬元人民幣,支付黑龍江恒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黑龍江眾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標好處費各2萬元人民幣。后于某掛靠的江西省金光道環(huán)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中標金額達1194萬元。
被告人于文波違法所得人民幣81.93萬元、被告人邱正有違法所得人民幣32萬元、被告人孫檬違法所得人民幣10.15萬元、被告人楊楓違法所得人民幣8.5萬元、趙慶升違法所得人民幣23.91萬元。
法院判決,被告人包廣來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于文波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屠景友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繳納);被告人邱正有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被告人孫檬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被告人楊楓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被告人王嵩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被告人劉壯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被告人陳濤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被告人趙慶升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撤銷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魯17刑終285號刑事裁定書中對被告人李曄的緩刑部分;被告人李曄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與前罪未執(zhí)行刑期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實行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3萬元;被告人田偉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被告人于文波違法所得人民幣81.93萬元、被告人邱正有違法所得人民幣32萬元、被告人孫檬違法所得人民幣10.15萬元、被告人楊楓違法所得人民幣8.5萬元、趙慶升違法所得人民幣23.91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今年6月?lián)邶埥〖o委監(jiān)委消息,時任雞西市副市長后任雞西市政協(xié)黨組書記、主席于金才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經(jīng)查,于金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銷毀證據(jù)并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在工程項目承攬、煤礦企業(yè)經(jīng)營、工作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索取巨額財物;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借用下屬單位車輛;為政不廉,違規(guī)收受禮金、搞錢色交易;擅權妄為,違規(guī)干預下屬單位資金使用。于金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乃至黨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于金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