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亞東縣副縣長戴大鵬被指欠款超四千萬元還被列為“老賴”一事,在網絡上持續(xù)發(fā)酵。此前,戴大鵬向新京報記者證實,因父母經營不善導致欠款,目前已歸還部分。今日(27日),新京報記者從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fā)言人處獲悉,案件執(zhí)行機構涉及該院下轄的兩個縣級法院,目前中院已介入調查。
公開的失信人名單中含“代大鵬”。
4月14日,天涯論壇上出現(xiàn)了一篇名為《副縣長老賴,欠款五千萬》的帖子,曝光對象指向“現(xiàn)任西部某縣縣委常委、副縣長代大鵬(西部某縣官方網站顯示為戴大鵬)”。新京報記者以“代大鵬”和身份證號信息為檢索詞,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中搜索得知,“代大鵬”名下未履行判決條數(shù)共有25條,涉案金額為4144.49萬元。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25日下午,西藏亞東縣副縣長戴大鵬向新京報記者證實,網上的失信人“代大鵬”就是自己。欠款是因父母經營不善導致,已歸還部分,因被列為“老賴”,自己被限制乘坐飛機,此事已對其生活產生影響。
今日(27日),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fā)言人胡洋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目前,信陽中院已介入調查此事。胡洋稱,涉及“代大鵬”案件較多,牽扯到下轄的光山縣人民法院、新縣人民法院,關于“代大鵬”與“戴大鵬”是否為同一人,及案件進展等“我們都在進一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