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一名律師最客觀的標準,仍然是他的專業(yè)能力。打官司能取得最佳結果,是當事人最看重的。今天專訪的對象福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楠就是這樣一位專業(yè)、責任心強、滿意度高的律師。他能讓原本看似“山窮水盡”的案件“柳暗花明”,受到諸多當事人及家屬認可和肯定。
逮捕后變更強制措施 當事人獲得釋放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經(jīng)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后,想要變更強制措施可謂百中無一,相當困難。前不久,陳楠律師就歷盡艱辛曲折,幫助一名當事人成功變更了強制措施,取得了完美的結果。
張先生每天兩點一線上班,腳踏實地生活,卻卷入了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警方列為嫌犯,進行了逮捕。該案涉及上億金額,被騙的投資者達千余名,將法院、檢察院圍得水泄不通,勢要討回個公道。
眼見事態(tài)越來越嚴重,張先生的家屬也慌了神,慕名找到了陳楠律師,想為張先生伸冤。“他就是個普普通通的會計,從來沒往家里拿過大額錢財,怎么變成罪犯被抓了,也太冤了吧?,F(xiàn)在案子鬧這么大,您可一定要幫幫我們啊。”
陳楠通過梳理案情了解到,張先生確實只是按照領導的要求,進行了日常履職行為,對公司股東的違法操作并不知情。但由于會計崗位特殊,被騙的投資人去公司辦理手續(xù)時,幾乎都見過他,導致被警方列為了嫌疑對象,作出了逮捕決定。
警方有警方的辦案考慮,會計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中又是重點人物,想要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是非常難的。但陳楠知道,此時對張先生來說,多被羈押一天都倍感絕望。
接到委托后,陳楠馬不停蹄地開始了工作,他數(shù)次找到該企業(yè)其他員工,多方面了解了公司的人員結構。在他的努力下,終于發(fā)現(xiàn)了案件的突破口——該企業(yè)的老板娘才是公司財務的真正操縱者,她從不親自出面操作,而是把事情交待給張先生來處理。于是,陳楠圍繞該事由收集了相關證據(jù),證明當事人主觀惡性小,提出了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說服了檢察官,終將張先生予以釋放。
頂住壓力 成功為當事人無罪辯護
五年前,某城市的中心廣場發(fā)生了一起斗毆事件。幾人喝了酒后,與街邊路人發(fā)生了口角,將其毆打至重傷。剛滿20的小伙子李平(化名)就是其中一員,被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其進行了逮捕。
李平的家屬找到陳楠進行求助。“我兒子說他當時喝多了不舒服,只是在旁圍觀,沒有動手。但其他人都打算認罪了,您看能不能幫忙擺脫嫌疑,再不濟減減刑也成啊。”
陳楠發(fā)現(xiàn),李平有前科,受害人又被毆打至重傷,嫌疑很大。但既然沒有犯罪,就一定不能為了減刑隨意承認罪責,否則很可能被定義為惡性案件,起碼要判六七年。為了維護當事人的權益,也為了法律的公平正義,陳楠決定進行無罪辯護。
想要打好無罪辯護官司,律師須在庭下做大量的前期工作。據(jù)陳楠分析,此次辯護的關鍵突破點在于庭審發(fā)問環(huán)節(jié)。為了庭上短短十五分鐘的對話,陳楠提前1個半月就開始著手準備了。他設計了20多個問題,目的就是引導證人作出最真實、最有利于案件走向的回答,這些問題輕重有別、前后相連,形成了完整的邏輯閉環(huán)。
出庭之前,他還在所內進行了多番演練。大到如何通過對話把信任感傳遞給審判者,證人的回答與預期相反時怎樣調整發(fā)言。小到一句話中該用哪個動詞更精準,問到關鍵問題時該用怎樣的語氣抓住矛盾點。為了在庭上發(fā)揮到最佳狀態(tài),無論早上跑步時,還是中午吃飯時,又或是下班后的休息時間,陳楠都在反復斟酌和思索,目的就是確保案件公正處理,還當事人一個清白。
案件審理當天,在法庭上,其他嫌疑人接連作出了有罪辯護。重重壓力下,做了充分準備的陳楠,仍舊堅定自己的辯護方向,緊緊圍繞疑罪從無的觀點發(fā)表意見。在發(fā)問環(huán)節(jié),以證人為突破口,對案發(fā)當晚的細節(jié)進行了仔細盤問。直接指出證人的回答與公安機關的記錄、受害人描述的內容有出入,其證言未能被法院采信。
最終,檢察院選擇了撤訴,李平順利獲釋回家。他找到陳楠表達了感謝,“本以為這次闖的禍會算我一份,牢是坐定了。謝謝您幫我平反了冤屈。”
像這樣取得優(yōu)秀結果的成功案例,陳楠從業(yè)以來辦理過上百起,幫助很多當事人開啟了新的人生。“能利用所學幫當事人取得最優(yōu)結果,花再多的時間、再多的精力也值得。”陳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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